广西壮族自治区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人民检察院
起 诉 书
天检刑诉〔2018〕66号
被告人赵某某,男,1966年**月**日出生,居民身份证号码4521311966********,壮族,大专文化,教师,住广西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**镇**路**号,因涉嫌交通肇事罪,于2018年5月28日被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公安局取保候审。
本案由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,于2018年6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。本院受理后,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,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,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。
经依法审查查明:
2017年5月15日,被告人赵某某驾驶桂A****5小型轿车由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滨江广场方向沿县道568线往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恒丰翰林院小区方向行驶。当日21时30分许,赵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民政局门前路段时,碰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由周某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,造成周某某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经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某的血液进行乙醇定性定量检验,检验结果为:从赵某某的血液样品中检出乙醇,含量为227mg/100ml。经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,伤者周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重伤一级。经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交通警察大队认定,赵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
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:
物证、书证,证人证言,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,鉴定意见,现场勘验笔录等。
本院认为,被告人赵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,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,负事故全部责任,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为已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,提起公诉,请依法判处。
此致
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人民法院
检察员:梁言飞
2018年7月16日
附:
1.被告人赵某某现被取保候审,住广西365bet备用投注_365防伪查询系统_365bet官网中国官网**镇**路**号。
2.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。